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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举措助推检警协作配合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全面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今年以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案件质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类案指导,全方位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有力提升公安机关尤其是侦查案件占比较高的派出所侦查质量。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沟通,推动建立检察接待常态机制

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选取数名骨干员额检察官进行轮值,针对公安机关尤其是派出所建立综合辖区地域和案件类型等因素的体系化联系接待机制,确保重大案件及时接待及时介入、常规案件区域覆盖包保、特定案件专业指导的检警协作配合机制。2024年年初以来,对重大案件入额院领导直接联系3次,员额检察官包保接待20余次,对危险驾驶、非法狩猎、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因新规新解争议较大且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由经验丰富员额检察官专业指导10余次,案件侦办效果良好。

二、注重实际,探索疑难案件庭审观摩机制

对于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涉案人员不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做无罪辩护案件或控辩审三方对证据采信存在异议的案件,在法院进行庭审活动时,主动与侦查机关沟通,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组织侦查人员尤其是派出所骨干侦查人员前往庭审现场进行全程观摩,让侦查人员深入了解控辩审三方观点和意见,现实感受和领会侦查方向方式和侦查质量存在的问题,并在庭审之后,第一时间与相关侦查人员开展座谈,适时邀请主审法官参与,结合个案“采点”指导特殊案件侦查工作。2024年3月14日,针对一起涉案人数多、涉案地域广、作案手段隐秘且多名涉案人员不认罪认罚、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案件,由入额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观摩,通过检察机关“牵线搭桥”,让“庭审压力”实实在在转换成公安机关“侦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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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总结,推进多发案件类案指导机制

定期调研分析侦查机关侦办案件,及时总结常见多发的帮信犯罪、掩隐犯罪、非法狩猎犯罪和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类型、特点,以及认定犯罪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尤其是深入总结案件争议问题和侦查质效问题,形成体系化经验和规范化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员额检察官在县域13个派出所进行轮回宣讲或有针对性地定点宣讲,近期,共展开相关调研10余次,组织现场宣讲3次,并逐步建立常态化宣讲机制,引导派出所侦查人员强化证据思维、规范适用法律,以进一步提升案件侦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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