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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7日在东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立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战疫。疫情爆发以后,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全面加强自身防护并深入社区参与联防联控,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人民群众安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以智慧检务建设为依托,打造检察战云系统,为疫情期间有效推进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业务条线共办理涉疫案件6件。着重以综合治理类和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及时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发出2件涉疫安全隐患检察建议均得到有效回应。着重运用检察职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法律诉求开启绿色通道,为企业复工复产带来法治产品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并通过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加大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全省率先建成集数据采集、智能分类、分析研判、办案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检测室,于20205月投入使用,并逐步形成常态化监测机制。结合驻村工作和司法救助参与脱贫攻坚,全年开展扶贫工作投入8万余元,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杨某某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消灭了多年以来的司法救助空白,同时开启了以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新探索。

主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多次深入辽源方大锻造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开展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权益、保障平安为主要内容的走访调研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保障。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发现挂案2起,已妥善处理一起,另一起正在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各项文件精神,着重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涉嫌犯罪,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自行变更强制措施24人,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1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46人,提出缓刑建议11人。

(二)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群众安居乐业

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也是三年为期目标成果全面展现之年,坚决把高检院“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20201月至今,办理涉黑涉恶和九类涉恶罪名审查逮捕案件1117人,批准逮捕1016人,办理涉黑涉恶和九类涉恶罪名审查起诉案件1539人。办理的陈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我院认真谋划,统筹推进,通过提前介入、充分会商,确保案件在疫情期间得到了从严从快办理。

立足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为依托,认真细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释法说理,202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136人,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实体性答复均为100%。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检察长接访312人。打造“阳光检务”,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67条,公开起诉书等法律文书198份。能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刑事案件-件比1:2.21下降到1:1.40

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2020年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70人,上一年度未结22人,共审结4969人,其中批准逮捕3757人,不批准逮捕12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8251人,上一年度未结2046人,共审结180249人,其中起诉161208人,不诉1637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目前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58194人。提前介入27件。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4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1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件次。

做强民事检察。2020年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办理孙某某等三人诉东辽县某粮库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暨刑事立案监督一案,综合利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以民事、刑事一体化监督同步协调公安、法院顺利推进案件,充分体现了“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由省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转发。

做实行政检察。认真谋划新时期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推动东辽行政检察工作做实、做精。2020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办理非诉执行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积极沟通协调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妥善办理高检院督办的关某某行政争议一案,切实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发出改进工作建议2件,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占比有所提升。结合地方资源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重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通过充分论证,选取东辽河源头和东辽河11个入河口为常态监测点,利用检测室进行10余次水质监测,对监测数据进一步统计和分析,并联合环保部门对水质存在安全隐患流域进一步排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切实保护东辽河流域水质安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0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1人,不批准逮捕1;审查起诉案件69人,提起公诉11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认真落实未成年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与法院、公安、司法联合会签《东辽县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定亲职教育工作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东辽未检工作机制。制作《远离不良行为》宣传课件和电子书信,向全县2万余名学生发送。继续加强检教共建,落实“法治进校园”,多次深入学校了解和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和校园防疫工作开展,在“六一”、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治宣讲活动,使社会各界更加直观更加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序推进并实现在全县38所中小学建立全覆盖式法治教育基地。

(四)深化改革,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主动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沟通,建立有效协商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并高度重视值班律师的重要作用,切实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强化人权保障。全年适用认罪认罚17122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18%,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02%

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听证制度。推动案件由“静态封闭审查”向“动态公开审查”转变,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全年各业务条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举行公开听证8次,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进一步增强案件审查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

推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按照省院、市院部署,结合省院业绩考评指标,并充分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定了具有东辽特色的业绩考评工作规则和相应的指标体系,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和运用等进行规范性界定,尤其对不同业务条线、岗位的检察官进行综合比较做出一定的探索,并形成先进经验在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业绩考评工作开展对人员素质的提高、办案模式的转变以及办案质效的提升起到有力推进作用。

(五)狠抓自身建设,全力蓄积检察发展动能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环节、各方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组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检察长带头上党课、组织干警学习研讨等形式促进全院干警在学习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着重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 纯洁政法队伍”和“以案促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查摆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思想根基。推行一对一传帮带、岗位大练兵、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式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办案水平,全年组织和参加各类型培训、练兵数百人次2020年,我院有4个集体、11名干警分别立功受奖。

全面从严治检。不折不扣地落实高检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手册、制作宣传动画和彩铃,深入传导“三个规定”实质精神,督促干警遵守规定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全年共填录720份,真正发挥隔离带防火墙的作用。加强案件管理,完成案件流程监控信息2337条,办理流程监控案件181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内部审计1次。针对重要时段节点,开展检务督察及廉政风险防控13次。

2020年成绩的取得,源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源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源于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代表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对标对表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针对案件,尤其是涉民营企业家、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案件应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在人员安排、知识结构和案件权重上还存在“重刑轻民”的现象;三是检察人员综合调研能力薄弱,存在有案子、无案例,有先进、无事迹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紧密结合好东辽发展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为民情怀,“建功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为“十四五”规划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奋力推进东辽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继续对准服务发展大局的方向,充分利用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法治服务保障。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以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为抓手,抓好检察监督质效,提升核心数据,保障案件质量,做到补短板、求极致、真务实。

四是以更严作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依托业绩考评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托教育整顿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忠诚履职,开拓创新,适应机遇和挑战的变化,坚定不移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在推进六个东辽建设的宏伟征程中再创佳绩、再上台阶、再续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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