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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辽县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十九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东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史兴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质量建设年”主线,围绕“一个目标”“两种要素”“三色品牌”“四大任务”“五项举措”系统打造“12345”工程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东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坚持止于至善能动履职,高质量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恪尽职守维护安全稳定。密切关注危害政治安全违法犯罪,打击跨境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案件43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5件涉黑涉恶案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妥善处置涉众型案件,从严从快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深度追赃挽损,效果良好。贯彻落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制发6件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累计派出干警2000余人次协助核酸检测等工作,受检人数达3万余人。

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区域实际落细落实企安商,深入走访重点企业20余次,研究制定《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一”》,出台《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办法》。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性审查,对民营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不起诉5人。针对逃税企业挂案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导入检察程序。

担当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党建联动作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加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选派3名干警长期驻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6万元,出动干警100余人次帮助包保村整治村容村貌,保障全省乡村振兴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坚持检察初心司法为民,高水平助推区域社会治理

真抓实干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落实院领导包案首次信访工作机制,6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均已结案。增强司法救助主动性,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3万元。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证60余场次,以公开聚民智、解纠纷、促公正。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惩罚为辅,教育为主”,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均为100%。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领域,针对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举办的思政课评选活动被全市范围内推广。倾力打造东辽未检品牌,研发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平台,被省院确定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试点项目,“平安吉林”予以转发报道

全力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深入推进“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利用东辽河检察监督平台、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检测室,开展检察长巡田、巡河、巡林17次。与市院对非法侵占耕地涉恶案件开展两级检察长巡田工作,实现30天复垦复耕的良好效果。就检察长巡河发现的东辽河局部黑臭水体问题,“听证+磋商”促进多方协作,有效改善水质。与县林业局联合巡林发现的非法毁林问题涉及刑事犯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年初以来,精准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4件及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做好“两法衔接”,不起诉后建议行政机关处罚17人。

三、坚持精耕细作主责主业,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审查逮捕2936人,不捕18人,不捕率为48.65%。审查起诉308441人,不诉111135人,不诉率为43.1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件,诉前羁押率为4.5%“双赢多赢共赢”,与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9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15件次。适用认罪认罚256298人,适用率为96.7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9.35%采纳率为100%。强化监检衔接,办理有影响职务犯罪33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和社区矫正工作发出30件检察建议和意见,均得到采纳。

民事检察务实重行。突出民生保障,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0件,制发检察建议34件。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争议,建议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与县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案件7件。

行政检察持续优化。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6件,制发检察建议48件,通过办案化解行政争议36件。持续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恢复黑土地面积100余亩。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涉企行政处罚专项行动、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共办理相关案件57件。

公益诉讼检察驱动发展。开展生态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积极拓展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共办理相关案件36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21件。以诉前解决问题为最佳的司法效果为引领,积极开展诉前磋商和督促履职结案8件。开展英烈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局磋商协作,将一散葬烈士墓群集中安葬于东辽县烈士陵园,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坚持凝心聚力培根铸魂,高标准锻造忠诚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检察长讲党课4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政法委及市院请示报告20余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管检察宣传阵地,无涉检舆情发生。

坚持不懈抓好素能强检。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采取领导干部上讲台、业务骨干进课堂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500余人次,2人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评比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突出文化引领素能,以“特色建院、品牌强院”为抓手,系统打造“三色检察文化”品牌。

持之以恒抓好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引导干警讲规矩、守纪律、扬正气。制定全员考核方案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一年来,县检察院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先后被中央政法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等5家单位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不足和差距:一是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足,服务大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监督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需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化落实,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东辽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优化队伍建设,以实际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发展。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保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辽河流域区域协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坚持保民生护民利,以更强自觉推进能动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能动履职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法治需求。持续开展好多元化司法救助、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检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坚持强本领善作为,以更实举措践行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律监督布局,做优刑事检察保发展,做强民事检察促公正,做实行政检察强根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护民生,使“四大检察”同向发力、一体推进

四是坚持抓作风树形象,以更严要求建设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勤政两手抓、两手硬。扎实推进“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司法透明度。突出严管厚爱,注重年轻干部政治、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奋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勇于担当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辽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1.12345”工程:“一个目标”“两种要素”“三色品牌”“四大任务”“五项举措”。一个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常态,即打造东辽检察质量建设年。两种要素:夯实高质量发展新视角,即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三色品牌:培育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即东辽县“三色检察文化”品牌。“三色品牌”为红色检察文化党建品牌,绿色检察文化生态品牌,蓝色检察文化业务品牌。四大任务:奠定高质量发展新基点,即做强刑事检察,做实民事检察,做优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五项举措:拓宽高质量发展新内涵,即以“准”的举措保证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实”的举措服务魅力东辽建设;以“新”的举措优化办案理念;以“细”的举措办好每一件小案;以“严”的举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2.七号检察建议:202110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以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3.八号检察建议:2022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的《检察建议书》(简称“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少捕慎诉慎押”: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6.“两法衔接”: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7.“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东辽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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